[摘要]浙江省经信厅发出通知,宣布电动自行车的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并布置了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的一些工作。
中国电动车网获悉,本月初,浙江省经信厅发出通知,宣布电动自行车的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并布置了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的一些工作。为此,金华市交警支队在上周也开始了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并提出“三个一律”的整治措施。
那么,什么是三个一律呢?
no1:一律实行登记
只要在金华市范围内使用二轮电动车,就要进行登记。
第一种是未经防盗备案登记的超标二轮电动车,到金华市辖区各公安派出所办理防盗备案登记;
第二种是符合现行国标的在用二轮电动车,到当地交警部门注册登记。
两者的登记时间:都是在2018年12月31日前。
不登记会怎么样?
2019年1月1日起,交警将对未经登记上道路行驶的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
如果还有没有登记的或者新购买电动车的市民,请尽快按照要求进行登记。
也就是说,现在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其实分为两种,一种是符合现有国家标准的,这种车可以进行注册登记。还有一种是超标车,只能进行防盗备案登记,据交警介绍,目前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有约95%以上为超标车。
从2019年1月1日起,交警将对未经登记上道路行驶的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
(责任编辑:冯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