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严管电动自行车 ,您知道”三个一律”是什么?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8/11/19   浏览12798次   

[摘要]浙江省经信厅发出通知,宣布电动自行车的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并布置了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的一些工作。

中国电动车网获悉,本月初,浙江省经信厅发出通知,宣布电动自行车的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并布置了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的一些工作。为此,金华市交警支队在上周也开始了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并提出“三个一律”的整治措施。


那么,什么是三个一律呢?


no1:一律实行登记


1542616721.jpg


只要在金华市范围内使用二轮电动车,就要进行登记。


第一种是未经防盗备案登记的超标二轮电动车,到金华市辖区各公安派出所办理防盗备案登记;


第二种是符合现行国标的在用二轮电动车,到当地交警部门注册登记。


两者的登记时间:都是在2018年12月31日前。


不登记会怎么样?


2019年1月1日起,交警将对未经登记上道路行驶的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


1542616722.jpg


如果还有没有登记的或者新购买电动车的市民,请尽快按照要求进行登记。


也就是说,现在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其实分为两种,一种是符合现有国家标准的,这种车可以进行注册登记。还有一种是超标车,只能进行防盗备案登记,据交警介绍,目前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有约95%以上为超标车。


从2019年1月1日起,交警将对未经登记上道路行驶的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



(责任编辑:冯玉欣)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