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电动车上牌规则大盘点,车主需提前做好准备!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8/11/23   浏览44640次   

[摘要]2018年5月开始,各地方政府就针对新国标过渡期间实施相应的电动车上牌登记政策。

2018年5月开始,各地方政府就针对新国标过渡期间实施相应的电动车上牌登记政策。明确提出明年5月以后,各地开始严查未登记和上牌车辆,抓到将会受到惩罚,这些地方目前已经开始登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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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2018年10月12日-12月31日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防盗车牌的免费安装,对于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车给予上绿牌,对于不符合电动车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只能上黄牌,黄牌车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期满后,禁止上路。此外,交通部门规定了大力神,载重王等几类电动车和超出上牌登记期限的电动车无法登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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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定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的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车,自2018年11月1日-2019年4月30日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在线申领临时车牌,对于2018年11月1日后购买的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车需在自购买15日内完成上牌登记。《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对上牌需要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减免,车主不必再提供复印件了。电动自行车车主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购车凭证、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即可办理登记。发放临牌的电动车三年后禁止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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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2019年3月31日消费者可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向住所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登记。备案登记车辆(包括已经公安机关防盗备案登记的车辆)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地方已有立法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备案登记后,使用期间车辆驾驶人应当戴安全头盔,不得载人,同时应当遵守非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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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会陆续更新各地电动车登记上牌规则,避免各地电动车主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及时给自己的爱车上牌,保证新国标后能够正常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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