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6月1日起,摩托车生产准入旧管理办法废止!工信部传来好消息!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8/12/7   浏览25549次   

[摘要]工信部正式发布第50号令,即2019年6月1日将施行新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同时2002年11月30日公布的《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废止。

中国电动车网讯:日前,工信部正式发布第50号令,即2019年6月1日将施行新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同时2002年11月30日公布的《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废止。


 明年6月1日起,摩托车生产准入旧管理办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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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6日,工信部令第50号正式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10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02年11月30日公布的《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43号)同时废止。 落款署名为工信部部长苗圩。


三大利好,为电动车行业减负担


根据新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电动车行业聚焦仔细揣摩文件内容,同时深度分析该管理办法内容,我们认为以下三点对电动车行业会产生重大利好。


1. 简化了企业和产品类型,优化了准入管理流程,建立了开放的检验检测制度。


一是将原来过于细分的十九类生产企业和产品,简化为乘用车类、货车类、客车类、专用车类、摩托车类、挂车类六个大的类别,企业获得某一个类别的准入后,生产该类别之内的产品,无需再次申请企业准入,大幅减轻了企业负担。二是推行车辆产品系族管理,鼓励企业对同一系族的车型产品按照系族申请产品准入,大幅减少准入产品型号。


2. 允许企业间委托加工生产,允许借用企业生产能力申请准入。



这项规定无疑是在拯救电动车行业中小企业,尤其是无准入资质的优质企业。


3. 鼓励创新,可提出申请豁免准入条件




鼓励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原因,不能满足本办法规定的准入条件的,企业在申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时可以提出相关准入条件豁免申请。


未来并不可怕,电动车行业逐步走向正规化


未来并不可怕,电动车行业逐步走向正规化。我们认为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无论是对电动车行业中小企业还是大企业而言都是重大利好消息,这也必将会给交通工具制造领域产生深远影响。2019年的新国标并不可怕,2019年是电动车行业发展的重要时间节点,电动车行业也会逐步走向正规化,相关政策也会相继出台。未来行业将一片光明,请大家放心大胆的干吧!



(责任编辑:冯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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