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杭州公安交警部门正在开展“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对于违法违规交通行为将严格处理,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能够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
众所周知,4月15日起,电动车新国标便正式落地实施,杭州交警也在针对无牌无证上路、不戴头盔等一系列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但还是有人抱有侥幸心理,甚至还对交警上演“全武行”。
4月22日8时许,杭州交警滨江大队浦沿中队中队长经络在江南大道南环路口处执勤时,发现有一名男子驾驶一辆绿色无牌电动自行车沿路驶来。
经络立即拦截了该车辆,经查,该男子尤某驾驶的车辆为大功率电动自行车,也就是俗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经鉴定属于机动车范畴。同时,尤某也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等证件。
尤某称,该车是其于去年年初在上城区馒头山路一家电动自行车修理店购买的二手车,没有号牌与车辆合格证。而且他自己因为上班太忙,也没有去登记备案。目前,滨江交警依法给予尤某罚款700元、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杭州公安交警部门提醒,目前未备案的电动自行车严禁上路,如违法上路行驶,将被依法扣留。如鉴定为机动车的(即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将按机动车认定处罚。
也就是说,当电动自行车被鉴定为机动车时,如果电动车驾驶人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如果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有机动车驾驶证但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则被认定为准驾不符,将被记12分。
没戴头盔,交警上前劝导还打人,一男一女最后也进了派出所。
在执勤过程中,交警也加大了对未佩戴安全头盔这一行为的管理力度。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有些人居然使用暴力抗法。
4月22日上午7时37分许,杭州交警西湖大队协警廖吉云在三墩街古墩路交叉口协助民警疏导交通时,发现一名正在路口等候红绿灯的电动自行车男性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廖吉云随即上前对其进行劝导,没想到该男子非但不听劝告,反而竟用电动自行车撞向廖吉云的腿部,并多次推搡廖吉云,造成廖吉云倒地、左侧肱骨受伤。目前,该陈姓男子已被三墩派出所依法予以刑事立案。
无独有偶,在西湖区三墩镇的另一个路口,也上演了同样的一幕。
当天上午8时许,杭州交警西湖大队协警杨德在紫金港北路与灯彩街交叉口疏导交通时,发现一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杨德立即上前对其进行劝导教育。该女子也是不听劝告,还用电动自行车冲撞,造成杨德软组织挫伤。
经调查,该邓姓女子已被三墩派出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交警提醒:
当前,杭州公安交警部门正在开展“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头盔、未备案登记及逆向行驶、闯红灯、骑快车道、骑车载人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于无牌无证驾驶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交警将坚决依法予以扣留,同时处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杭州交警郑重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请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
(杭州日报)
(责任编辑:郝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