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1个月以来,全市共组织统一行动3次,查扣摩托车和电动车共超过4.3万辆,其中超标电动车超过1.5万辆,行政拘留600余人,刑事拘留2人,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10万余宗,检查“五类车”生产销售市场主体1400余户,强制下架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75辆,查处非法营运6宗,整改公共停车场3家。
广州交警5月14日通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1个月以来,全市共组织统一行动3次,查扣摩托车和电动车共超过4.3万辆,其中超标电动车超过1.5万辆,行政拘留600余人,刑事拘留2人,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10万余宗,检查“五类车”生产销售市场主体1400余户,强制下架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75辆,查处非法营运6宗,整改公共停车场3家。
据介绍,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广州交警依托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平台,组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和各区政府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持续加强通行、生产、销售、供油、停放、营运环节整治。
广州自2017年9月1日实施了全国第一部关于非机动车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明确了“四限一禁”(限通行、限生产销售、限供油、限停放、禁营运)。依据法规,广州交警多措施开通“五类车”治理工作。
在共建共治强化源头综合治理方面,广州每月组织2至3次的“红棉剑锋”五类车整治全市统一行动,推进“一支队伍联合执法”模式,以街道为主体,联合公安、交通、城管、工商、质监等部门组成执法队伍,常态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区分局和属地交警大队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将治安卡点和交通整治点相整合,多警融合联动,扩大管控力度。
在狠抓重点打击严重交通违法方面,广州针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地铁口、客运站场、专业市场、商业中心、学校等重点场所开展严厉打击“五类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新六区和城郊结合地区针对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城郊结合部道路、城镇赶集赶圩点等区域,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广州突出宣传提高群众守法意识,普及涉“五类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害,通过悬挂横额标语、张贴海报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还充分利用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工作机制,发挥劝导员、安全员作用,把好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入村口”,积极劝导纠正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做好事故预防工作。(来源:北青网)
(责任编辑:周祝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