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常州市溧阳人高某骑电动三轮车任性地上了机动车道,与一辆小轿车碰撞受伤后,被交警认定自己负事故的全责,所有医药费损失均需自行承担。
骑行在路上,遵守交通规则是基本要求。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的增多,仗着自己是“弱势群体”,不少骑行者在马路上“横冲直撞”,认为只要发生事故,就该机动车主多担责任。这样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日前,常州市溧阳人高某骑电动三轮车任性地上了机动车道,与一辆小轿车碰撞受伤后,被交警认定自己负事故的全责,所有医药费损失均需自行承担。
5月14日早晨7点10分,68岁的高某骑电动三轮车沿239省道行驶至埭头段时,突然从非机动车道变更上了机动车道,并横切了2股车道,欲往最里侧车道行驶。后方同向直行的一辆小轿车避让不及,两车发生碰撞,高某倒地受伤。令人后怕的是,小轿车后面紧跟着一辆大型货车,司机见状急踩刹车,终于在离高某倒地的数米外停住,未造成二次伤害。
交警部门当即对这起事故进行调查,作出的责任认定让高某有些难以接受:小车驾驶员陆某属于正常行驶,无过错行为;高某违法变道且在机动车道行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近几年,因电动自行车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频发。许多骑行者交通意识缺乏,还有的甚至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就算发生事故也不用负责,受伤了还闹着要赔偿。对此,交警部门指出,自己受伤还要负全责,伤者固然令人同情,但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遵守交通规则,谁都不能任性,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
(责任编辑:周祝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