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撤销相关产品目录、暂停新产品申报,整改半年后另行验收。
一直以来,关于电摩资质、目录一致性等问题成为工信部严格关注的焦点,抽检不合格要重罚,如今多个企业出事了。
近期,工信部连发多个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到的企业有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大志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河南丰收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等11个品牌。
这些被重罚的企业被抽检到的产品都是不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中关于生产一致性管理的相关规定。以上企业被进行如下处罚:
一、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该型号产品,同时撤销产品《公告》;意味着已经获得的目录不能生产,即使生产出来在仓库里也不能销售。
二、责成公司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整改完成后,工信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工信部亲自验收,严格程度可想而知。
三、整改期间暂停公司《公告》新产品申报资格。意味着6个月没有新品上市,即使达标也不能申报新目录。
工信部的处罚决定书同时抄送到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工信厅,从多方面进行整治。
即使相关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影响该处罚决定的执行。
(责任编辑:郑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