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剥夺电动车上路权,不可避免涉及到了对普通市民“便利出行”权利的限制,这无疑需要慎之又慎。
针对福州市2024年适时在主城区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的规定,福州市政府最新表示,近年福州市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长,对道路安全与交通秩序造成日益严峻的威胁和挑战。2024年后,将根据规范管理成效以及当时的公共交通保障情况和市民出行需求,视情再作决定。
此前,福州市曾放出消息“2024年适时在主城区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的规定”一度引发巨大争议。在公共舆论的广泛质疑之下,福州有关部门口风终于松动,强调“到时将视情况而定”。应该说,在当前语境下,官方的这一表态还是很理性、很“友好”的。
需要厘清的是,此前不少城市尤其是一线大城市,也曾想推行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政策,但最终做成这件事者少之又少,这事实上很能说明问题了。毫无疑问,电动自行车之所以有如今的规模,这是由市民消费能力、城市道路设计以及通勤效率等各种因素综合决定的。并且,从道义角度理解,电动自行车作为平民的代步工具,本身就是需要互谅的。剥夺电动车上路权,不可避免涉及到了对普通市民“便利出行”权利的限制,这无疑需要慎之又慎。
不可否认,电动自行车确实“对道路安全与交通秩序造成日益严峻的威胁和挑战。”但一个基本的逻辑是,作为一个代步工具,电动自行车本身是“中立”的,其并没有绝对的好坏之说。真正重要的,还是公共管理的水平,以及骑行者的素质。为此,不少城市都在推行“上牌”“计分”“拉黑”等一系列的规范化治理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只有尽了这一切努力,在别无他法的前提下,讨论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才是正当的。
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的确需要与民众沟通,但这种沟通不应该表现为是“试探与变卦”,而应该从一开始就在彼此尊重的基础上共同寻找出路。
(责任编辑:郑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