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对华非电动三轮车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0/3/19   浏览11346次   

[摘要]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2020年第104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非电动三轮车作出反倾销初裁,对涉案产品征收离岸价24%的时反倾销税。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六个月。


2020年3月13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2020年第104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非电动三轮车(西班牙语:triciclos, excepto con motor eléctrico)作出反倾销初裁,对涉案产品征收离岸价24%的临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9503.00.10。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六个月。


2019年9月17日,阿根廷前生产与劳工部发布2019年第115号决议,应阿根廷玩具工业协会(CáMARA ARGENTINA DE LA INDUSTRIA DEL JUGUETE)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非电动三轮车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1月至2019年8月。


(责任编辑:李翠)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