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首日,看看情况如何?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20/7/2   浏览105958次   

[摘要]7月1日,《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当天,淮安交警根据淮安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宣传整治行动。记者在现场看到,交警部门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的管理。截至17时,全市交警部门共检查电动车3500余辆、处罚电动车1948辆、教育人数34500余人,主动拆除挡风罩220余人。



7月1日,《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当天,淮安交警根据淮安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宣传整治行动。记者在现场看到,交警部门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的管理。截至17时,全市交警部门共检查电动车3500余辆、处罚电动车1948辆、教育人数34500余人,主动拆除挡风罩220余人。


●电动车号牌使用要规范


1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市区翔宇大道深圳路路口,此时交警正在对电动车交通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我不知道今天会查得怎么严。”一名女士在被拦下来后说道。据这位女士解释,自己已经办理了电动车号牌,但一直没有安装。


还有一部分市民显然“预见”到首日交警会严查,虽然没能及时安装,但将电动车号牌随身携带了。面对交警的检查,一位市民从车把手的挎包里拿出了号牌,另外一位市民在电动车车头专门贴上了一个卡袋,号牌就放在里面。


“这种行为属于不规范使用号牌。”市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程宏伟介绍,根据《条例》,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请广大市民及时安装到位,避免因为安装不规范而被处罚。”


记者观察到,短短十来分钟执勤交警已经查处了八九辆没有正确使用电动车号牌的行为。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为电动自行车办理号牌。大家可通过关注“淮安车管之家”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请办理;也可以前往全市各个交警大队窗口和邮政服务点进行现场申请办理。


●骑电动车千万别违规载人


骑电动车带上家人,可以说是市民使用电动车经常会做的事情。但根据《条例》,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9时30分许,还是在深圳路路口,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车,后座上载着一名男子,由东向西行驶而来。交警拦截下来后,这名女子显得很委屈,“我就带老公怎么就违法了?以前一直都是这样带的啊?”交警向他们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电动车本身制动性、稳定性有一定限制,如果搭载成年人,只要坐在后面的人动一动,就会造成车龙头难以把控;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难以及时刹住车。这些都是交通安全隐患。”


伴随着此前对《条例》的宣传,很多市民也知道骑电动车不能搭载16周岁以上人员,但新规实施首日,很多人处于一种观望状态。一些市民远远看见有交警设卡检查,就选择从电动车后座下来,步行至远离交警处再乘坐。“法规条例对于电动车载人的规定,是出于对大家的安全考虑。”程宏伟提醒市民朋友不要心存侥幸,交警部门将会严格依法进行管理。


●挡风装置拆了,未戴头盔批评教育


在此次《条例》对外公布的时候, 有关遮阳棚、伞、挡风装置的规定被市民频频提及,头盔更是一度涨价。


记者昨日走在淮安街头,能明显看到很多市民电动车上的遮阳棚、伞、挡风装置等已被拆除掉;无论是骑行还是乘坐,自觉佩戴头盔的市民也比以前增多了。“通过上午在路口初步观察估算,有近四成市民骑电动车时主动佩戴头盔。”在淮海北路健康路路口,一大队民警赵建军向记者介绍。10时许,记者在这个路口也驻足观察了下,在等待红灯时,一共停了42辆电动车,其中有18人未戴头盔。


在昨天的整治行动中,一些未能及时拆除挡风装置的电动车,被交警责令车主当场拆除。对于未戴头盔的市民,交警对其提出了批评,并让他们观看了宣传画册、交通安全视频进行教育。



(责任编辑:李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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