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交警发布《电动三轮车交通出行明白纸》

来源:烟台交警      2020/8/18   浏览23474次   

[摘要]近期,公安交管部门收到了群众关于电动三轮车问题的诸多咨询,归纳汇总后,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电动三轮车交通出行明白纸》;

8月14日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布《电动三轮车交通出行明白纸》

全文如下:


电动三轮车交通出行明白纸

亲爱的电动三轮车车主朋友们:

近期,公安交管部门收到了群众关于电动三轮车问题的诸多咨询,归纳汇总后,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一、选购什么样的电动三轮车可以挂牌?

车主在购买电动三轮车时,要根据销售公司提供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上的车辆型号,登录中国汽车网(网址 http://www.chinacar.com.cn/search.html)进行《公告》查询,只有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并且实车的技术参数、车辆外观与《公告》相符,方可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二、电动三轮车挂牌需要哪些手续?

车主办理电动三轮车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二)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原件(来历证明包含: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出具的调拨证明);

(三)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与税务部门实现联网核查的,不需要提交);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已与保险公司实现联网核查的,不需要提交);

(五)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已在保险公司代征的且实现联网核查的,不需要提交);

(六)国产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七)如代理人(经办人)代办的,还须提交所有人出具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三、电动三轮车违法违规行为如何处罚?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行车秩序安全畅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醒各位三轮机动车车主,驾车出行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否则,将被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处罚;目前至2021年11月30日为全市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行动限行整治阶段。因此,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您依法行车。

请大家时刻注意并相互转告,希望全市电动三轮车车主遵规出行、安全抵达,让我们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8月14日



“争创文明城市,向交通陋习宣战”

文明交通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目前国内最高的城市品牌,是烟台人民最为自豪的“荣誉名片”。荣誉的背后,是烟台人民不辞辛苦奋斗前行的身影,是全市上下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无私奉献的美好画卷。文明进步永无止境。今年是烟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的决胜之年,真心期待每一位交通参与者作为文明窗口的“主角”,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携手奋斗,共同守护烟台的这一荣耀。在此,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倡议:


一、文明驾驶机动车

1、车辆不违法停车,不乱停乱靠,不占用盲道;

2、按规定车道有序行车,不随意变道加塞,不逆向行驶;

3、行经斑马线要礼让行人;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要停车避让;

4、遵守交通信号通行,不闯红灯、不车窗抛物。


二、文明驾驶非机动车

1、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不逆向行驶;

2、不闯红灯、红灯亮时不越线停车;

3、不乱停乱放,驾驶或搭乘电动车佩戴好安全头盔。


三、文明走好每一步

1、走路时,行人请走人行道,不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内行走;

2、横过道路时,请走斑马线或地下通道,不乱穿马路、不跨越翻越隔离护栏、绿化带;

3、在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不闯红灯,红灯亮时要在人行道或安全岛内等候;绿灯亮时,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快速通过路口。


城市是我们美丽的家园,文明交通是我们平安的保障。烟台交警将全警全力,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严查和曝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并将严重违法行为纳入诚信管理体系。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和我们一起并肩作战,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让文明交通成为魅力烟台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8月




(责任编辑:李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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