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电动自行车上路暂不办理牌照

来源:生活日报      2007/7/20   浏览4891次   

7月19日下午,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鲁德和作客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在线问答”,就车辆、驾驶人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违法查处、告知等有关交通管理工作相关业务,和广大网民进行在线交流。鲁德和友情提醒市民,如果车牌下雨丢了,可带机动车登记证书、身份证到济南市车管所办理补牌手续。

电动车的管理一直是各方热议的热点问题,备受关注。在今天下午的在线交流中,有网民询问:购买电动自行车后在道路上行驶,是否需要办理车牌照,行驶的路线有何规定?鲁德和表示,电动车暂不办理牌照,至于行驶路线,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网名为“道路新手”的网民在线提问:哪些交通事故不能私了,当事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等候处理?鲁德和详细解释说,以下情况的交通事故不能由当事各方自行协商解决: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死亡或重伤的;有较大财产损失的;发生一般、轻微交通事故双方有异议的;发生逃逸、涉外、无证、酒后驾驶等特殊情况的。发生上述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要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保护现场等候处理。

昨天的一场大暴雨造成了市区部分道路拥堵,不少车牌子还被湍急的雨水冲走了。有网民问,昨天下雨车牌丢了,怎么办?鲁德和友情提示说,车牌丢失请带机动车登记证书、身份证到市车管所办理补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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