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9月1日到今年7月16日,东莞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448宗,造成34人死亡,同比增加30人,死亡人数同比增加了7.5倍,电动自行车已到了非禁不可的地步了。记者7月24日从东莞市“治摩办”获悉,广东省政府已批准东莞市在全市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东莞市政府近期将出台有关规定,从8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7月24日《信息时报》报道)
的确,目前很多地方销售的电动车车速普遍超过设计生产标准所规定的20公里/小时,甚至有的超过了50公里/小时;另外由于一些骑电动车的人安全意识不强,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未按规定让行、逆向行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但是,这些都应该不足以成为禁止电动车上路的理由,禁止电动车上路不如规范电动车上路。
首先,电动车产品有着规范的国家标准,对整车时速、重量、制动性能、车体强度、电器部分保护等都有严格规定。只要骑车人购买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规定的速度在规定的车道上行驶,就不会存在什么安全问题。电动车的安全系数过低,实际上是有关部门管理、规范不力所造成的,只要规范电动车上路,解决电动车车速过快、车体过大以及提高骑车人的安全意识等等问题,电动车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就可以迎刃而解。
其次,电动车有着庞大的市场需求。据中国自行车人协会对整个行业产量的统计显示:1998年为5.8万辆,2005年达到了1211万辆,产销率接近100%。市场是最能够说明问题的,电动车产量的逐年激增,说明了人们很是需要电动车的。在这大背景下,禁止电动车上路绝不是什么明智之举,规范电动车上路才是上策。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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