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快评丨共享充电装置布局要有前瞻性

来源:新民晚报      2021/4/29   浏览14422次   

[摘要]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就将开始施行。条例明确:不得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停放、充电……不少车主担忧,去何处充电?近日,申城街头出现了不少为电动自行车专设的共享充电桩、换电柜,缓解了车主的忧虑。


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就将开始施行。条例明确:不得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停放、充电……不少车主担忧,去何处充电?近日,申城街头出现了不少为电动自行车专设的共享充电桩、换电柜,缓解了车主的忧虑。



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这是常识,更应成为一种共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为图方便,私拉家中的电线和插座在楼道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由此产生的火灾隐患时时刻刻威胁着居民的安全。去年4月,杨浦区一居民家中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在充电时突然爆炸起火,现场一片浓烟,所幸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从安全的角度来说,户外充电肯定比楼道内更安全,但是如何解决充电装置的问题呢?近年来,申城曾经做过不少尝试,像黄浦区一公寓改造了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安装了固定充电桩,可以同时为近60辆电动自行车充电。


图说:小区共享充电桩。新民晚报记者 周馨 摄


相比申城庞大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仅仅依靠社区来安装充电桩只是杯水车薪,这也让近期在申城街头出现的共享充电桩、换电柜等充电方式受到了众多车主的关注。像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辖区内有6处共享充电桩,每处充电桩可以为几十辆电动自行车充电。据运营方介绍,这些充电桩不仅白天有人用,晚上11时后也有人使用,付费1元可以充电4个小时。


任何新事物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共享充电装置也不例外。像12345市民服务热线就曾接到过市民投诉,称换电柜占用了人行道,快递员换电时往往把车横在人行道上,导致附近居民通行不便。从共享充电装置提供商反映来看,其对于占用人行道的问题,确实也没有经过详细的规划。


共享充电装置占用的公用区域,不能妨碍周边商家、居民的日常生活,以及行人的道路通行,这需要有关部门进行提前的规划,而不能任由充电装置提供商一哄而上,任凭其“占地为王、跑马圈地”。同时,主管部门还可以依托“一网统管”等城市管理新模式,合理规划共享充电装置的布局,提高充电桩的使用效率,避免资源浪费。



(责任编辑:李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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