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区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有21万辆

来源:常州日报      2007/8/7   浏览5026次   

据8月4日《常州日报》记者报道,为深入推进“规范交通管理、解决三难一乱”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着力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的文明形象,常州市公安交巡警部门决定在常州市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据悉,目前常州市区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数量为21万辆,电动自行车管理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到全市的交通秩序。同时,一批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此次交巡警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越线停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人等。从8月3日起至14日,除常规治理外,侧重于对无牌无照电动自行车的教育与劝阻,从8月14日至9月15日为集中处罚整治阶段,9月15日之后进入长效管理阶段。力求通过整治,使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电动自行车行驶秩序得到有效改善,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常州市交巡警部门特别提醒,按照《江苏省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电动自行车横过马路时一律要下车推行;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电动自行车不得醉酒驾驶。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交巡警将按照《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或违反规定载物者,罚款20元。对未依法登记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罚款20元。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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