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拟3年内市区限行电动车网友反应强烈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2007/8/31   浏览4834次   

郑州拟在3年内市区禁行电动摩托车,给电动自行车上牌的消息被各个刊发,大河网进行了转载,网友反应强烈,意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反对禁行电动车,二、认为汽车比电动车污染更大,阻碍交通更多,三、政府出台政策应该更多的考虑民生艰难。

现摘取部分网友留言:

反对禁行电动车

匿名网友:有些人脑子进水了,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总不能因为步行出门有可能遭飞来横祸就禁止人走路吧?不能因为船出港口可能遇到风浪就只准泊在港湾吧?不能因为生孩子有风险有缺陷儿就把男人阉了把女人结扎吧?

匿名网友:禁行电动车要侵害老百姓的利益。电动车已经成为郑州市民的代步工具,如果禁掉,你那增加的50万人次的运力够吗?你让市民怎么办?

匿名网友:“国家、省畅通工程专家组成员,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法学、交通、城市规划、市政界的专家学者”以上这些专家,有几个是骑电动车上班的?政府作规划要尊重民意。可以这么说,如果禁止电动车,以我个人来讲,工作效率最少下降20%,生活成本每月最少多支出200块钱。

举一个行车路线,大家想一下。从经三路华润万家到东明路黄河路口,不算远吧,走路需要30分钟,骑电动车需要7分钟,公交车(先走到丰产路坐2路,或坐125路到公交公司)如果顺利的话需要20分钟,不顺利就不好说了40分钟也到不了。

再举一个行车路线,从东明路黄河路口到郑东新区,很近吧。但坐公交车至少可转一次车,大约需要40分钟,可骑电动车只要不到10分钟就足够了。

我认为电动会带来一部分负面问题,但不可因此就否定它,一个新事物总有它的问题,但带来的社会进步不可否认。这又使我想起来计算机网络的出现,有人总担心它不安全,很多信息很容易被复制等等,但它还是被社会认可,而且被大量的应用。

其实对电动车意见最大的应该是那些开汽车的人,不希望为了这些少数“贵族”们的利益,而损害大部分人的利益。

汽车比电动车污染更大,阻碍交通更多

匿名网友:禁止电动车,逼着老百姓买汽车,郑州的交通受的了吗?汽车尾气受得了吗?电动车是最经济快捷环保的交通工具,是以后中国电动车行业的发展希望,汽油车中国落后于世界,电动车产业也要落后于世界吗?综上所述,提出禁电动车此类意见者属于典型脑子进水!

匿名网友:我如果有钱我买直升机,决不跟你们抢这有限的道路资源。我理解大人们,我如果是你们,我可能想方设法把汽车也给禁了或限了,只留下我们的以利于出行,前面有人再打着回避牌更好。好多道路的自行车道都已被撵到人行道上了,难道还非要把非机动车斩尽杀决不可吗?

匿名网友:为了缓解道路的压力,减少交通事故,为啥就不能减慢汽车的发展。郑州的道路根本满足不了汽车过速发展,你们市政领导不是不知道,可你们不管。电动车和汽车相比哪个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哪个污染空气较大、哪个对和谐社会的发展不利,你们当领导的也不是不知道,因为你们是坐车的,哪能理解骑车人的心情。要取缔电动车,不如先取缔当官的坐骑,否则我们不服

政府出台政策应该更多的考虑民生艰难

匿名网友:政府啥时候都不为老百姓考虑。郑州的道路根本不能过快的发展汽车,汽车才是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你们咋不禁?把交通事故的罪过强加在电动车上分明是和老百姓过不去。老百姓手里这点钱只能卖的起电动车,你们还想法要将我们唯一的代步工具取缔,咋想的?这不是欺负俺们买不起汽车吗?汽车侵占人行道、汽车抢占非机动车道你们都不管,就会在老百姓身上使劲,欺负我们弱势群体。坚决反对取缔电动车!

匿名网友:电动车不符合标准不是老百姓的错,更不能让老百姓买单。交通秩序不规范不单单是电动车造成的,汽车过度的发展是交通压力的主因。如果不加大限制汽车过度发展速度,交通压力会越来越大,汽车、电动车都要有所限制的发展,提高交通参与者的素质,以缓解交通的压力。

匿名网友:电动车、自行车走机动车道,为什么?汽车都把非机动车道停满了。

为保证畅通工程,郑州的人行道作机动车道也就罢了。但是哪条人行道能畅通无阻?到处停得都是汽车。“畅通工程”是汽车畅通,其他车辆不通!市政每年都要维护人行道上的瓷砖,为什么?还不都是汽车压坏的!

坐公交车,郑州的公交车有多少?能保证市民快捷到达吗?限、禁骑电动车的城市公交系统都特别发达,都是市民在公交站牌找公交车坐,而郑州。。。不等二十分钟算你幸运!上车后还把你挤得跟照片似的!

汽车是中产阶级以上的代乘工具,郑州有多少人能达到这样的标准?老百姓条件好一些了买个电动车能方便一下自己的出行。碍谁了、防谁了!

骑电动车是有交通事故发生,但比起汽车来少的太多了吧!如果是这个原因的话,汽车更应该限、禁!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