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海市交警部门获悉,从3月26日起,北海市对列入自治区准予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目录的车辆,发放正式号牌和行驶证;未列入自治区准予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目录的车辆,发放临时号牌和行驶证。
据介绍,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应当填写申请表,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所有人委托代理人申请车辆登记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者车辆来历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
在车辆出厂合格证方面,对2013年8月10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缺失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车辆所有人可以凭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合法财产的证明书,或者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合法财产的证明书和工作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或者本人关于车辆来历的书面承诺和遗失登报声明申请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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